毛庄市场农产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
作者:小猛 发布时间 2011/4/15 10:47:06 浏览次数:329
农产品质量公示机构:市、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公示原则:公示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监管力度,人员到位情况,经费投入状况等:通报市、区两级检测机构对各基地的抽检结果;公布市场每日检测结果。
公示方式:由市、区、市场三级公示,采取报纸、信函、简报、专用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要求:披露内容达到公众知晓化,农产品质量信用的公开化。
公示内容
1、及时发布消费相对集中的商品消费警示。
2、及时发布召回退市的商品公告。
3、依法公示抽检商品的检测结果。
4、公示曝光生产、销售有毒蔬菜的不法行为。
5、及时公示重大节日期间的商品消费信息。
6、商品信息公示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