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庄市场农产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

作者:小猛  发布时间  2011/4/15 10:47:06  浏览次数:329
    农产品质量公示机构:市、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公示原则:公示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监管力度,人员到位情况,经费投入状况等:通报市、区两级检测机构对各基地的抽检结果;公布市场每日检测结果。
    公示方式:由市、区、市场三级公示,采取报纸、信函、简报、专用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要求:披露内容达到公众知晓化,农产品质量信用的公开化。
    公示内容
    1、及时发布消费相对集中的商品消费警示。
    2、及时发布召回退市的商品公告。
    3、依法公示抽检商品的检测结果。
    4、公示曝光生产、销售有毒蔬菜的不法行为。
    5、及时公示重大节日期间的商品消费信息。
    6、商品信息公示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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