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调味品生产企业及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总结“十三五”以来各地区、各食品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促进消费扩容,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今年继续开展食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典型成果推荐工作。按照《关于请组织推荐食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典型成果》(工消费函〔2021〕571号)文件要求,中调协(以下简称协会)将组织推荐调味品行业“三品”专项行动典型成果工作。现就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应为拥有相关产品、品牌产权的调味品生产企业及相关企业,且在我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的生产资质、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申请单位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
3.被推荐的产品应符合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已投入生产并实现销售,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优先考虑深加工调味品产品及相关产品。
二、申请类别
(一)增品种类别
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特征的2018年1月1日(含)以后上市销售的调味品及相关产品:
1.采用新食品原料、新加工方式生产;
2.在产品设计理念、食用方式、外观形象上加以创新,提供新颖的消费体验并取得较好的市场反响;
3.拓展新的细分产品门类,并受到消费者认可和欢迎;
4.对传统地方特色调味品及相关产品进行工业化生产,有利于扩大销售半径和推广饮食文化。
(二)提品质类别
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特征的调味品及相关产品:
1.通过在生产中应用新工艺、新技术,产品的品质和质量得到明显提高,被国内外消费者广泛认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要;
2.在原料选用及生产制造全过程突出营养、健康绿色、有机等理念,符合消费潮流和趋势;
3.生产制造装备、工艺或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
4.关键品质或质量指标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和绝大多数国内同类产品水平。
(三)创品牌类别
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特征的调味品及相关产品品牌:
1.资产规模、销售额、品牌价值或影响力达到龙头水平且近几年国内外排名基本保持稳定;
2.近三年企业规模、品牌影响力或行业排名持续大幅提升,在业内或消费群体中受到广泛关注;
3.在某一细分产品市场中占有的领导地位,已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该类产品与该品牌之间的直接映射关系。
三、申请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各申请单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于2021年9月20日前完成在线初填报,经协会审核后再通知申请单位正式填报。
(二)每个产品或品牌只能通过一家推荐单位提出申请。
(三)每家单位申请的产品或品牌不超过3个,申请单位对企业资质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协会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并对入选申报成果进行统一宣传推广。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岩贺小千
电话:010-51921726/28分机号:810802
邮箱:zhtx_kjb@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605室
邮编:100036
中调协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来源:公众号·中调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