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信用盐业自律公约(试行)》签约的通知
作者:亚楠 发布时间:2018/1/27 8:13:19 浏览次数:546
自盐业协会关于印发《信用盐业自律公约(试行)》(中盐协〔2017]52号)的通知以来,得到了大多数盐行业企业及相关单位的响应和踊跃参加。为认真贯彻落实第696号令新颁布的《食盐专营办法》和信用建设要求,盐业协会致力于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协会章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引导企业公平竞争,健康发展。
各会员单位和相关盐企:
自盐业协会关于印发《信用盐业自律公约(试行)》(中盐协〔2017]52号)的通知以来,得到了大多数盐行业企业及相关单位的响应和踊跃参加。为认真贯彻落实第696号令新颁布的《食盐专营办法》和信用建设要求,盐业协会致力于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协会章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引导企业公平竞争,健康发展。
根据有关规定,信用承诺和信用记录将与会员经营资质挂钩。希望还没有签约《信用盐业自律公约(试行)》的单位,及时办理签约有关事宜,须有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请在盐业协会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关于印发《信用盐业自律公约(试行)》的通知)。
盐业协会联系人:王海波
电话:(010)63273366-3131
手机:1381045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