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使用禁忌大盘点
编辑:小敏 发布时间:2013/8/26
味精是我们日常饮食常用的一种调味品,对于其使用方法,很多人都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也就是只知道要使用它能够让我们的菜肴更鲜,但其使用的禁忌很多人不了解。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几种使用味精的禁忌。
1、高温环境中不可使用。烹调菜肴时,如果在菜肴温度很高的时投入味精就会发生化学变化,使味精变成焦谷氨酸钠。这样,非但不能起到调味作用,反而会产生轻微的毒素,对人体健康不利。科学实验证明,在70℃-90℃的温度下,味精的溶解度最好。所以,味精投放的最佳时机是在菜肴将要出锅的时候。若菜肴需勾芡的话,味精投放应在勾芡之前,根据高温不应放味精这个道理可以得知。
2、低温情况下不可使用。温度低时味精不易溶解。如果您想吃拌菜需要放味精提鲜时,可以把味精用温开水化开,晾凉后浇在凉菜上。
3、碱性状况下不可使用,在碱性溶液中,味精会起化学变化,产生一种具有不良气味的谷氨酸二钠。所以烹制碱性食物时,不要放味精。如鱿鱼是用碱发制的,就不能加味精。
4、酸性环境中不可使用,味精在酸性菜肴中不易溶解,酸度越高越不易溶解,效果也越差。
5、不可使用过量。过量的味精会产生一种似咸非咸、似涩非涩的怪味,使用味精并非多多益善。一般情况下,每人每天食用味精不宜超过6克,否则,就可能产生头痛、恶心、发热等症状过量食用味精也可能导致高血糖。老年人及患有高血压、肾炎、水肿等疾病的病人应慎重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