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在2019年12月12日,我国海关总署食品进出口局正式批准进口哥斯达黎加猪肉。现如今,已有2家哥斯达黎加猪肉加工厂和1家出口商已经获得了中方授权。
近日,西班牙网站“eldiario.es”报道,哥斯达黎加农业和畜牧业部4月27日表示,首批对华出口的24吨猪肉于2月14日从太平洋沿岸省份蓬塔雷纳斯(Puntarenas)的卡尔德拉港(Puerto Caldera)出发,4月25日抵达广东省深圳市。
哥斯达黎加肉猪养殖者协会称,目前,在对华出口链条中,共有7处养殖场,2家猪肉加工厂和1家出口商得到中方授权。首次发货至今,哥斯达黎加对已向我国发送了约20批猪肉,也就是说,还有480吨猪肉处于运输中。
按两国间签署的双边贸易协议,哥斯达黎加必须对出口畜牧业产品采取符合中方要求的卫生检疫和生物措施,对华出口的冷冻肉类不含任何污染物或病原体。哥斯达黎加国家动物卫生服务局是由中方指定的卫生检疫单位。
继墨西哥、智利、巴西和阿根廷之后,哥斯达黎加是第5个向出口猪肉的拉丁美洲国家,同时也是打通猪肉对华出口渠道的中美洲国家。
目前,哥斯达黎加对华出口的猪肉种类有:猪排、排骨、猪肩肉、肥膘、猪皮、猪蹄、猪鼻、猪耳等。此外,哥斯达黎加还获准向我国出售牛肉、乳制品,以及金枪鱼、海虾等渔业和水产养殖产品。来源:肉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