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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葱蒜的禁忌

编辑:小敏  发布时间:2013/6/19
葱和蒜,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香辛调味原料,尤其是山东人食葱蒜之嗜好甚之,许多山东菜肴都与这两种原料有关,如:“葱烧海参”、“葱爆肉”、“大葱蘸酱”、“蒜茸炒时蔬”、“蒜爆羊肉”、“蒜泥菠菜”……殊不知,葱蒜也有宜忌。
葱,有大葱、小葱、青葱、四季葱之分,性温、味辛,具有散寒、健胃、发汗、去痰、杀菌之功效。含B1、B2、C,矿物质、钙、磷、铁、镁及食物纤维。适宜伤风感冒,发热无汗,头痛鼻塞,咳嗽痰多之人食用;适宜腹部受寒引起的腹痛、腹泻者食用;适宜胃寒、食欲不振、胃口不开者食用。《用药心得》:“通阳气,发散风邪。”《本草图经》:“凡葱皆能杀鱼肉毒,食品所不可缺也。”但表虚多汗自汗之人忌食;患有狐臭之人忌食;葱不可与蜂蜜、大枣、杨梅和野鸡一同食;用地黄、常山、首乌之时也忌食葱。
《千金食治》:“食生葱即吃蜜,变作下痢。”《本草纲目》:“服地黄、常山人忌食葱。”蒜,有独头蒜、胡蒜、紫皮蒜。性温、味辛,健胃、杀菌、散寒。适宜肺结核病人和癌症患者食用;适宜胃酸减少和胃酸缺乏的人食用;适宜高血压和动脉硬化者食用;适宜职业病中的铅中毒者食用。
大蒜防病治病,宜生用,不宜熟用,因大蒜素是一种挥发性油类,加热可被破坏。大蒜属一种日常的菜类和调料,由于它具有显着的广谱抗菌作用,所以对一些感染性疾病,如春季的呼吸道传染病、夏秋季肠道传染病,有预防作用。凡阴虚火旺之人,如经常出现面红,午后低热,口干便秘,烦热等忌食大蒜;有胃溃疡及十二指肠溃疡或慢性胃炎的人忌食;大蒜忌与蜂蜜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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