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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调味品味精食用七忌

编辑:丹丹  发布时间:2013/5/15
  味精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调味品,然而,如果味精食用不当,不仅食物缺乏口感,或对人体健康产生负作用。为此,请您在味精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忌:高温使用
  烹调菜肴时,如果在菜肴温度很高的时投入味精就会发生化学变化,使味精变成焦谷氨酸钠。这样,非但不能起到调味作用,反而会产生轻微的毒素,对人体健康不利。科学实验证明,在70℃-90℃的温度下,味精的溶解度最好。
  所以,味精投放的最佳时机是在菜肴将要出锅的时候。若菜肴需勾芡的话,味精投放应在勾芡之前。根据高温不应放味精这个道理可以得知,您在上浆挂糊时也不必加味精。
  二忌:低温使用
  温度低时味精不易溶解。如果您想吃拌菜需要放味精提鲜时,可以把味精用温开水化开,晾凉后浇在凉菜上。
  三忌:用于碱性食物
  在碱性溶液中,味精会起化学变化,产生一种具有不良气味的谷氨酸二钠。所以烹制碱性食物时,不要放味精。如鱿鱼是用碱发制的,就不能加味精。
  四忌:用于酸性食物
  味精在酸性菜肴中不易溶解,酸度越高越不易溶解,效果也越差。
  五忌:用于甜口菜肴
  凡是甜口菜肴如“冰糖莲子”、“番茄虾仁”都不应加味精。甜菜放味精非常难吃,既破坏了鲜味,又破坏了甜味。
  六忌:投放过量
  过量的味精会产生一种似咸非咸、似涩非涩的怪味,使用味精并非多多益善。
  七忌:用于炒黄菜
  炒黄菜即炒鸡蛋。鸡蛋本身含有许多谷氨酸,炒鸡蛋时一般都要放一些盐,而盐的主要成分是氯化钠,经加热后,谷氨酸与氯化钠这两种物质会产生新的物质--谷氨酸钠,即味精的主要成份,使鸡蛋呈现很纯正的鲜味。炒鸡蛋加味精如同画蛇添足,加多了反而不美。
  小贴士:
  每日食用味精不可过量。一般情况下,每人每天食用味精不宜超过6克,否则,就可能产生头痛、恶心、发热等症状;过量食用味精也可能导致高血糖。老年人及患有高血压、肾炎、水肿等疾病的病人应慎重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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