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上海葡萄酒及烈酒展摊位搭建和拆除展览指南
编辑:子骁 发布时间:[2012/11/1 9:26:57]
第九届上海葡萄酒及烈酒展摊位搭建和拆除展览指南:
1. 搭建公司不得对展览大厅造成任何损坏,或改变或影响展览大厅的建筑结构。否则损坏的修理费用应由中心估算并由搭建公司全额支付。
2. 摊位搭建安装和拆除工作且不得对中心其他租用者的展览会造成不必要的扰乱或破坏。
3. 未经许可,不得在大堂内施工,搭建或拼装。不得改变大楼地面、墙、门窗或会议室或建筑物其他部分的结构。大楼任何部位不得打入钉子、螺丝或钻洞。
4. 中心允许使用可擦洗的粉笔或经批准使用的胶带在展览大厅地面上标识摊位位置,其它地面划线方法不可使用。去除未经批准的地面划线,费用由当事人负担。
5. 中心仅允许使用非残留性的单面、双面或是布底胶带将地毯和其他地面覆盖物固定于水泥地面。不允许在石质地面或墙面上使用粘胶物。搭建公司应负责去除所有在租用区域内的胶带和残留标记,因使用未经批准的胶带所造成的对建筑物任何的损害补救工作由中心进行,其费用由当事人负担。不允许在中心使用背面有粘性的(可粘贴)图案或宣传品粘于建筑物的任何部位,中心因去除此类物品并修复任何损坏所产生的费用应由当事人负担。
6. 不允许搭建公司在妨碍消防设施监控设施空调排风口/室内空气流动的地方搭建隔离物或展板以及堆放任何物品。
7. 搭建摊位使用的材料应为非易燃物且燃烧扩散率不低于2级。
8. 不允许设置性的吊顶。
9. 不得在通向出入口的过道放置障碍物。在展览期间观众进入租用区域的时候,所有出口不得锁住。
10. 任何临时搭建物与墙面必须保持0.6米的检修通道。
11. 一排展位不允许超过21米,所有过道至少宽3米,如过道中有柱子,则应保持至少3.5米宽的过道。
12. 厅顶消防喷淋设施、电信网线、监控网线或灯具上严禁系挂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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