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讲政治,顾大局,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夏季粮油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明确大力开展市场化收购。要抢抓政策机遇窗口,对接落实好中央一揽子支持政策,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优化营商环境,畅通信息渠道,促进产销对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健全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推动实现“五优联动”,为农民卖粮、企业收粮提供良好的环境,加快形成“主体多元、渠道多样、优粮优价”的市场化收购新格局。要扎实开展走访服务企业专项活动,及时了解解决收储企业经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实,特别是要通过建立完善收购贷款信用基金、积极争取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利用再贴现再贷款政策、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等措施,帮助解决市场化收购资金不足问题。对于能够做到粮食库存单收单存单管且能落实资金封闭运行要求的加工企业,农发行各分支机构要积极发放粮食收购贷款。
做好政策执行和粮食库存管理等工作。中储粮直属企业、发改(粮食)部门、农发行分支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通过租赁社会仓容、腾仓并库、县内集并等方式,尽量满足农民售粮需要。对局部地方因仓容等因素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及早制定预案,落实措施。在符合三家共同定点要求的库点“应定尽定”情况下,库点数量和布局仍不能满足农民售粮需要的,发改(粮食)部门要敢于担当,按照“四个谁”规定定点。在收储库点申报过程中,要加强服务,加快库点定点审核速度,按照国家预案及有关规定要求,尽可能增加小麦托市收储库点。在收购中要严格执行质价标准,不得压级压价、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不得抬级抬价,损害国家利益;加强收购资金支付结算管理,所有收购粮款均由中储粮直属企业通过“一卡通”系统支付给售粮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通知》指出,要树牢宗旨意识,强化服务措施,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引导支持粮食收储企业在贫困地区探索建立粮食收储基地,优先收购贫困地区的粮食,省属企业要带头示范。
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作用,引导企业为农民提供清理、干燥、收储、加工、销售等服务。
粮油市场报记者获悉,随着托市企业的陆续入市,湖北省新麦市场收购价格小幅上涨,其他各收购主体在托市收购带动下购销活跃度较前期有所提升。据监测显示,国标三等小麦收购均价2210元/吨,较上周上涨40元/吨。由于面粉消费进入淡季,自6月初以来,省内面粉价格持续下跌,粉企开工率也处于低位,受此影响,麸皮市场供应量紧张,价格涨幅明显。本周,特一粉出厂均价2961元/吨,较月初下跌32元/吨;麸皮出厂均价1551元/吨,较月初上涨108元/吨。来源:饲料行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