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来就有敬老孝亲的传统美德。南北朝时期,徐孝克的孝亲故事更被传为美谈。《陈书·徐孝克传》中记载:梁末时,建康一带发生了大饥荒,饿死者十之八九。徐孝克削发为僧,“兼乞食以充给焉”,乞食养活家中老母。后来,徐孝克当了陈朝的国子监祭酒,常常参加主持的盛大宴会。“每侍宴,无所食噉,徐孝克取珍果内绅带中,还以遗母”。意思是:他自己不吃,而将属于他的那一份带回家送给母亲。陈高宗得知此情,“嗟叹良久”,随后专门嘱咐有关人员:以后再设宴时,一定要预先准备好徐孝克带给其母的。此事不胫而走,“时论美之”。
“兄友弟恭”的道德观在当时的饮食生活中也表现得相当。《魏书·裴安》中说,裴安祖八九岁时就师学《诗》,学到《鹿鸣篇》时,他对他的哥哥们说:“鹿虽禽兽,得食相呼,而况人也?”自那以后,他吃饭时总和弟兄们一起吃,再也没有独食过。从《魏书·杨椿传》中,也可以看出杨椿和裴安祖一样,每天吃饭时,一定要等到兄弟们到齐后一起吃。他还动情地对其子孙说:“吾兄弟,若在家,必同盘而食;若有近行,不至,必待其还;亦有锅中不是,忍饥相待。吾兄弟八人,今存者有三,是故不忍食也。”
《晋书·皇甫谧传》中,还记载了这样一件事:皇甫谧自幼就和他的姑表兄弟梁柳志趣相同,常常在一起学习,相互交流心得体会,关系十分融洽。后来,梁柳出任城阳太守,有人劝皇甫谧为梁柳设宴践行。皇甫谧不但没同意,还感慨道:“柳为布衣时过吾,吾送柳不出门,食不过盐菜,贫者不以酒食为礼。今作郡而送之,是贵城阳太守而贱梁柳,岂中古人之道,是非吾心所安也。”根据皇甫谧的说法,如果一个人升官发财,便破例以“酒食为礼”,那不仅不是尊重他,反而是轻贱他。
饮食也可以作为匡正君臣纲领,树立王权皇威的手段。《晋书·谢混传》中记载,东晋司马睿登上皇位之后。王导等人为提升其威信,开始强调“君臣有别”,甚至包括吃肉的问题。当时由于战乱,若得一猪,就算侥幸有了“珍膳”;而猪颈下方的那部分肥膘,更属人人青睐的上品。王导等人规定,无论是谁,一定要将那的部位“糟头肉”进献,不得擅自留用。此即书中所说的“项上一脔尤美,辄以荐帝,群下未尝敢食,于是呼为禁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