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名酒展览会展馆展览宣传增值服务套餐
编辑:子骁 发布时间:[2012/10/25 8:48:10]
2012第九届广州名酒展将于11月14-16日在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B区隆重举办。我展馆一贯实行“合作双赢”的办展宗旨。我们衷心期望各展览主办单位的展览能够做大做强,事业更加兴旺发达。为更好地宣传在我展馆举办的展览会,利用我展馆的品牌优势和宣传资源,根据各展览会的实际情况,我们拟定了以下的展览宣传增值服务套餐。
我们将加强与各展览主办单位的沟通,请及时将有关宣传资料提供给我们。如有任何宣传方面的需求,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宣传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6684977,020-26081218 传 真:020-86683242
联系人:展场经营部市场拓展科 谭建中副经理
Email:tan@icecf.com
地址:广州市流花路117号 邮编:510014
网址:http://www.21cantonfair.com(网络实名:广交会展馆)
广交会展馆展览宣传增值服务套餐
一、 钻石级展览会:《展览计划》中公布的在琶洲展馆举办的当届签约面积在6万平方米以上(含6万平方米)的品牌展览会;《展览计划》中公布的在流花路展馆举办的当届签约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的品牌展览会。
1、 在我馆制作的《展览计划》上赠送1P的内页免费广告版面(一届只送一次,广告内容于宣传在琶洲展馆或流花路展馆举办的展览。《展览计划》每年春季、秋季广交会前分别出版一次,出版目的是宣传在我展馆举办的展览会。印数高达15万份,主要由我方出资印制,不以赢利为目的,发放对象是每年广交会期间来自世界各地的30多万客商,以及平时展会期间的参会客商)。
2、 在广交会宣传光盘中的“展览推荐”栏目进行推介(广交会宣传光盘在每年春季、秋季广交会前分别发行一次,每年发行数量高达20万张,发放对象是每年广交会期间来自世界各地的30多万客商)。
3、 重新印制展馆宣传画册时,将该展会列为我馆的名展进行推介。
4、 在广交会展馆网站(域名:http://www.21cantonfair.com,网络实名:广交会展馆)的名展荟萃栏目,将该展会列为我馆的名展,显示展会的LOGO及提供到其网站的链接,并在友情链接里提供到该展会主办单位网站的链接。
5、 协助约请广州本地媒体(如信息时报、民营经营报、新快报等)记者采访展会现场,对展会新闻和动态进行报道。
6、 将该展会信息推荐给《会展》,争取作为特别推介内容来发布。
7、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展会信息,包括展会名称、时间、地点、承办单位、联系方式等。
* 在广交会宣传光盘中的“展览排期”栏目公布;
* 在流花路展馆和琶洲展馆显要位置发布;
* 提供给《伴我同行》、《会展》、《展会》等媒体和杂志刊登发布;
* 在广交会展馆网站的展览排期栏目上公布,对即将举办的展会,在主页的近期展览栏目公布。
8、 在广交会展馆网站的展览动态、行业资讯等栏目发布该展会的招展书、新闻稿等宣传资料(由主办单位提供,我方需对其内容进行核实)。展会举办期间在展馆新闻栏目中对展会新闻进行报道(由主办单位提供资料或我方收集资料)。
9、 该展会(在琶洲展馆举办的展会)举办期间,在琶洲展馆珠江散步道东、西两端的大型LED电子屏幕上发布该展览的指引性信息(非广告)。
二、 白金级展览会:《展览计划》中公布的在琶洲展馆举办的当届签约面积在3-6万平方米(含3万平方米)的品牌展览会;《展览计划》中公布的在流花路展馆举办的当届签约面积在1-2万平方米(含1万平方米)的品牌展览会;展览面积在国内同题材展览中居前三位的展览会。
1、 在我馆制作的《展览计划》上提供1P的广告费5折的内页广告版面(一届只限一次,广告内容于宣传在琶洲展馆或流花路展馆举办的展览)。
2、 重新印制展馆宣传画册时,将该展会列为我馆的名展进行推介。
3、 在广交会展馆网站的名展荟萃栏目,将该展会列为我馆的名展,显示展会的LOGO及提供到其网站的链接,并在友情链接里提供到该展会主办单位网站的链接。
4、 协助约请广州本地媒体(如信息时报、民营经营报、新快报等)记者采访展会现场,对展会新闻和动态进行报道。
5、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展会信息,包括展会名称、时间、地点、承办单位、联系方式等。
*在广交会宣传光盘中的“展览排期”栏目公布;
* 在《展览计划》上公布;
* 在流花路展馆和琶洲展馆显要位置发布;
* 提供给《伴我同行》、《会展》、《展会》等媒体和杂志刊登发布;
* 在广交会展馆网站的展览排期栏目上公布,对即将举办的展会,在主页的近期展览栏目公布。
6、 在广交会展馆网站的展览动态、行业资讯等栏目发布该展会的招展书、新闻稿等宣传资料(由主办单位提供,我方需对其内容进行核实)。展会举办期间在展馆新闻栏目中对展会新闻进行报道(由主办单位提供资料或我方收集资料)。
7、 该展会(在琶洲展馆举办的展会)举办期间,在琶洲展馆珠江散步道东、西两端的大型LED电子屏幕上发布该展览的指引性信息(非广告)。
三、 黄金级展览会:连续两届在琶洲展馆或流花路展馆举办的展览会。
1、 在我馆制作的《展览计划》上提供1P的广告费6折的内页广告版面(一届只限一次,广告内容于宣传在琶洲展馆或流花路展馆举办的展览)。
2、 在广交会展馆网站的友情链接栏目提供到该展览主办单位网站或展会网站的链接。
3、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展会信息,包括展会名称、时间、地点、承办单位、联系方式等。
* 在广交会宣传光盘中的“展览排期”栏目公布;
* 在《展览计划》上公布;
* 在流花路展馆和琶洲展馆显要位置发布;
* 提供给《伴我同行》、《会展》、《展会》等媒体和杂志刊登发布;
* 在广交会展馆网站的展览排期栏目上公布,对即将举办的展会,在主页的近期展览栏目公布。
4、 在广交会展馆网站的展览动态、行业资讯等栏目发布该展会的招展书、新闻稿等宣传资料(由主办单位提供,我方需对其内容进行核实)。展会举办期间在展馆新闻栏目中对展会新闻进行报道(由主办单位提供资料或我方收集资料)。
5、 该展会(在琶洲展馆举办的展会)举办期间,在琶洲展馆珠江散步道东、西两端的大型LED电子屏幕上发布该展览的指引性信息(非广告)。
四、 白银级展览会:除上面三种级别展览会以外的其他展览会。
1、 在版面允许的情况下,可在我馆制作的《展览计划》上提供1P的广告费8折的内页广告版面(一届只限一次,广告内容于宣传在琶洲展馆或流花路展馆举办的展览)。
2、 在广交会展馆网站的友情链接栏目提供到该展览主办单位网站或展会网站的链接。
3、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展会信息,包括展会名称、时间、地点、承办单位、联系方式等。
*在广交会宣传光盘中的“展览排期”栏目公布;
* 在《展览计划》上公布;
* 在流花路展馆和琶洲展馆显要位置发布;
* 提供给《伴我同行》、《会展》、《展会》等媒体和杂志刊登发布;
* 在广交会展馆网站的展览排期栏目上公布,对即将举办的展会,在主页的近期展览栏目公布。
4、 在广交会展馆网站的展览动态、行业资讯等栏目里发布该展会的招展书、新闻稿等宣传资料(由主办单位提供,我方对其内容进行核实)。展会举办期间在展馆新闻栏目中对展会新闻进行报道(由主办单位提供资料或我方收集资料)。
5、 该展会(在琶洲展馆举办的展会)举办期间,在琶洲展馆珠江散步道东、西两端的大型LED电子屏幕上发布该展览的指引性信息(非广告)。
注:1、以上所有服务,除《展览计划》里的广告版面需按以上说明计算费用外,其余均属免费服务。
2、对以上所有条款,我方保留终解释权
相关标签:2012第九届广州名酒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