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北京食用油产业博览会

第二届北京食用油产业博览会展览施工管理

编辑:子骁  发布时间:[2012/10/5 10:00:39]
    第二届北京食用油产业博览会将于10月23-25日在农业展览馆新馆隆重举办,下面介绍一下本次展览施工管理规定吧。
    条 为了加强对农业展览馆展区展览施工的管理,确保展位施工质量和展览服务水平,维护展馆设施,杜绝施工隐患,保障展览活动顺利进行,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农展馆展区从事展览施工的单位、参展商、主办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为了加强施工管理,改善场馆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我馆原则上谢绝主场搭建商进馆运作。
    第四条 为了确保展会展位搭建材料和展区通道地毯等材料符合消防规定,大会,标准展位的搭建和通道地毯的铺设一律由农业展览馆工程中心负责统一施工,谢绝第二方施工。
    第五条 展览主承办单位应于进馆10天前向展览项目经理和展览服务中心特装管理部各提供一套展位平面图、电路图、布展方案、临建设施位置及其结构说明、展会用电总量等详细方案,以便特装施工单位办理施工手续。
    第六条 特装施工单位应在进馆前4天内携带本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展位效果图、平面图、电路图,特种作业操作证到农业展览馆展览服务中心特装管理部办理特装展台施工手续,并提供布展方案、临建设施位置及其结构说明,展位用电总量等所有必要的技术资料。
    第七条 施工方案必须经展览服务中心特装管理部审定,同时须在进馆前签订《展览会施工协议书》,并交纳相应的施工管理费。
    第八条 在农业展览馆展区施工,主承办单位必须设现场负责人负责防火工作,并监督施工人员按规定时间、区域和内容施工。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管理有关规定,电气设备安装要符合《北京地区电气工程安装标准》。
    第九条 施工中不得破坏场馆内的设施或改变其使用性质和位置,如确有特殊施工要求,应事先向展览服务中心项目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十条 进馆布展前,施工单位资质需经我馆特装管理部审查,审查合格后,每位施工人员交一张1寸免冠照片办理施工证。施工证只允许在布、撤展期间由本人佩戴。电工及特殊工种还须持有 “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 展会开幕前,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在展会开幕前解决,不得拖延。
    第十二条 农业展览馆展览服务中心特装管理部负责对外来的施工单位进行指导和管理,有权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对违反展馆规定的私搭乱建等现象,有权进行处罚。
文章来源:粮油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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