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瑞城郑州糖酒会法律责任相关事宜
编辑:子骁 发布时间:[2012/7/13 9:55:33]
第十届瑞城郑州糖酒会法律责任相关事宜:
①.如在《参展协议书》签定后五日内未能及时支付合同约定费用的,应及时通知组委会延长支付时间,经协商同意后应在协商延长的日期内支付。
如未经协商同意或自行终止协议的,则为违约行为,主办方有权依据《合同法》追究违约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同时还将在组委会官方网站上以“不守信企业”名义公示。
②.严禁假冒伪劣、无证、商标侵权、过期变质等食品进入会场交易,一经查出后果自负。
③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动物宠物等进入会场,危害公共。
相关标签:第十届瑞城郑州糖酒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