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北京)有机食品博览会展商要求
编辑:子骁 发布时间:[2012/6/29 9:09:44]
2012(北京)有机食品博览会展商要求:
a、展商确保其作为主体参展,不得转让第三方参展。
b、展商不得展出与会议无关的展品,展商展出的所有物品、宣传品或服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符合相关的标准。
c、展商应确保其展品符合与之相关国家标准和环境保护的规定;不能在展出期间危及人身和对环境造成损害;并确保其展出物不侵犯或不可能侵犯任何其他方与专利、商标、版权和知识产权相关的权益;不能标记有任何损害利益的图标和文字。
d、展商如违反上述,组委会有权终止其参展资格,立即离开展馆并撤走展品(组委会对其损失或索赔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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