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春季京津冀糖酒会展馆使用须知
编辑:子骁 发布时间:[2012/4/9 9:52:32]
2012春季京津冀糖酒会展馆使用须知:
一、请爱护展馆各种设施,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1、严禁在展馆墙体、柱体及各种专用管线或建筑物上钉钉、捆绑等损坏建筑物的行为,严禁私自在展馆墙体及设施上涂写或张贴广告。
2、严禁在指定标出的区域外搭建施工,严禁使用展馆顶部吊挂各种造型。
3、严禁在防火卷帘门下施工及堆放物品,严禁遮挡展馆红外线对射、监控器探头、消火栓。严禁占用监控器探头的旋转调节空间,严禁遮挡场馆内的任何消防设备设施。
4、在展馆内施工搭建,需争得展馆方同意,并将施工方案报送展馆审核批准,应严格按照展馆限高搭建施工(馆内限高五米)。
5、禁止直接在展馆柱子上安装灯具作为灯箱。所有展馆的设备设施不得拆除、搬移和损坏。承揽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动用展馆配电箱、水源、气源等固定设施。若使用水点,应指定负责人负责在使用完毕后关闭水点总闸及分闸口。
6、拆除施工项目时,应安排专人看护。拆除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采取推倒、拉倒等野蛮施工方法。在拆除过程中严禁砸、抛物料。不得将板材及废弃物丢直馆内或馆外。
7、在馆内施工单位,需提前向展馆签订《施工责任书》。
二、展馆开、闭馆规定及相关费用的说明:
1、展会期间,展馆每日的开馆时间为8:30、闭馆时间为16:30。如提前开馆或延长闭馆时间按每小时5万元收取费用。
2、若租用场馆的日期含国家法定休息日,需加收人工加班劳务费20000元。
3、为确保展馆的使用,主办单位需向展馆缴纳展馆设施押金20000.00元。展会结束后,双方对展馆设施进行检查,无损坏退还押金。否则,按损害程度扣除相应费用。
三、施工管理细则:
馆内展位从装修角度分为:特装、标改、标准展位
1、特装
(1)特装指租用光地自行设计、施工搭建的展位。租用光地不含展架、展板、楣板、桌椅、射灯、电源插座等,如有需求,请在会前向馆方提前申请,并自付相关费用。
(2)特装展位由参展单位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设计、施工。特装施工的管理规定详情见《特装展位施工、布展须知》。
2、标改
指在标准展位基础上自行设计改装的展位。展位内提供一桌,两椅,两个射灯和一个电源插座
(1)请在展会规定的日期将标改图纸邮寄至展馆,不能私自拆卸展板、楣板、展架。展位搭建按审批合格的方案施工,不能擅自变更。原展具如有损坏按展具实价赔偿。
(2)展位中的电源插座根据展商自报方案预留。电源插座只能用于电视、电脑、DVD、手机充电等,为了确保展位用电,标改展位内提供的插座严禁接驳任何照明设施(含灯箱)、加热设施。参展企业需要额外照明设备,必须向展馆方申请租赁,自备照明设备必须向展馆方申请接驳,并由展馆指定工作人员单独布线。其它额外用电,须向展馆申请有偿用电。电源插座超载使用危险性极大,一旦发现将重罚。一旦发生灾害,责任人将承担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3、标准展位
指标准展位不做任何改装的展位。规格:9平方米(3米×3米)
(1)展位配置说明:
展板:标准展位使用白色铝合金展架及双面白色展板。每块展板净尺寸248cm×95cm。
楣板:尺寸高20cm长293cm。贴有参展企业名称(多12个汉字)及展位号。
展具:每个标准展位提供洽谈桌一张,折叠椅两把。
电源:每个标准展位内提供1.5A、220V插座一个。
照明:每标准展位提供两支射灯。
(2)参展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后,凭主办单位核发的《布展证》进馆布展。
(3)各标准展位内布置均由参展单位自行或委托设计、布展。所有布展用品均应事先作好。图片、灯箱、图板、司徽、厂标和可悬挂物品一律不准使用铁钉。不得损坏展具及展览场地的公用设施。不得在展板、展架上使用不干胶、双面胶等有损展具的物品。可使用挂钩、网片。原展具如有损坏按展具实价赔偿。
(4)标准展架不得擅自加高,展位设计不能遮挡相邻展位。不能占用通道、公共用地。不得压、堵或损坏消防设施。
(5)2个以上(含2个)标准展位按展馆贯例拆除展位之间隔板,通开搭建。如有特殊要求,请在展会规定的时间内与主办单位确认并提供相关示意图。如果超出规定时间或在布展时再要求拆改,展馆方将按规定收取一定费用。有关收费详见《廊坊展览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6)标准展位内的电源插座只能用于电视、电脑、DVD、手机充电等,为了确保展位用电,标准展位内提供的插座严禁接驳任何照明设施(含灯箱)、加热设施。参展企业需要额外照明设备,必须向展馆方申请租赁,自备照明设备必须向展馆方申请接驳,并由展馆方指定工作人员单独布线。其它额外用电,须向展馆申请有偿用电。电源插座超载使用危险性极大,一旦发现将重罚。一旦发生灾害,责任人将承担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四、消防规定
1、主办单位及参展商应遵守并确保其所有工作人员、代理商、参展商和布展商遵守国家现行的消防法规及展馆的有关规章制度。
2、展馆及其展览区域四周的防火通道应确保通畅、无障碍物。应特别注意消防设备系统、室内照明装置、空调通风口和监控装置不能受阻碍和视野受阻,不得影响消防设备的使用。展馆内禁止吸烟。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进入展馆,如果有特殊需要必须向展馆保安部申报,批准后方可带入展馆。
4、施工单位要准时参加由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展前检查,对公安、消防部门提出的不隐患应及时纠正。
5、所有易燃材料进馆前,必须完成防火材料的涂装。展览馆内严禁使用明火和汽油、酒精、稀料等易挥发溶剂进行喷涂及清洗作业。
6、展馆内严禁明火作业,馆内禁止吸烟。
五、人员物品出入展馆管理
1、所有进入展馆和在展会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展会出入证。
2、布展期间展览物品出馆凭展会主办单位放行条放行。
六、展馆的地面负重
1、廊坊展览馆地面抗压负荷为5吨/平方米
2、展品的运输、安装及演示操作,不可超出上述地面负重能力。
七、清洁卫生:
1、主办单位和展台施工单位在施工及展出过程中,应保持展馆卫生,不在展馆、广场及附近区域留有木板、毡毯、钉子、板条箱及其它废料。
2、不得使公共区域受阻或在此堆放杂物。
3、不得在公共区域展示任何标记、通知或招贴。
八、其它规定:
1、展馆配合主办单位办理展会报批手续。在展会布展30天前,主办单位向展馆办公室提供报批所需的相应文件,如有延误或文件不符合审批条件,主办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主办单位及参展商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公安等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对展览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展架间通道宽度符合公安、消防相关规定,不得遮挡、阻塞消防器材、卫生间及配电柜。
4、任何临时搭建物与墙面必须保持0.6米的检修通道。不允许主办单位及施工单位在妨碍消防设施、监控设施、空调排风口和馆内空气流动的地方搭建隔离物或展板以及堆放任何物品。
5、所有搭建工程,不得影响展馆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6、未经展馆许可,不得擅自变动、闭合原有的水、电、气等供应设施。
7、馆内不得使用或行驶履带式机械。
九、应急预案
1、展会现场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所有人员可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2、主办单位应配合展馆方迅速通知有关人员打开所有疏散通道,引导观众、参展人员迅速有序撤离事故现场。
3、如发生火灾,迅速组织人员利用现有的灭火设备,根据火灾的性质进行扑救,电工切断所有展会区域电源,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4、公安人员到现场后,应及时汇报事故情况,听取公安人员的指挥。
5、现场发生人多拥挤现象,造成挤伤,突发疾病,参观者走失、滋事、起哄等情况,应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抢救伤员,疏散人流,寻找失散者,制止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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