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植物油
植物油是从植物种子、果肉及其它部分提取所得的脂肪脂,是由脂肪酸和甘油化合而成的天然高分子化合物,广泛分布于自然界中。
植物油的种类
花生油:油色淡黄,细闻有花生味,油沫微呈白色。
菜籽油:稍带绿色,口尝香中带点辣味,油沫发黄。
大豆油:油色深黄,豆腥味较大,口尝有涩味,油沫发白。
棉籽油:油色暗黄,口尝没有味,油沫发黄。
香油:棕红色,闻、尝都有浓浓的香味,适合做调料。
葵花籽油:色泽清亮透明,芳香可口,炒菜不腻。
氢化起酥油从英文“短(shorten)”一词转化而来,其意思是用这种油脂加工饼干等,可使制品十分酥脆,因而把具有这种性质的油脂叫做“起酥油”。它是指经精炼的动植物油脂、氢化油或上述油脂的混合物,经急冷、捏合而成的固态油脂,或不经急冷、捏合的动态油脂。起酥油具有可塑性和乳化性等加工性能,一般不宜直接食用,而是用于加工糕点、面包或煎炸食品。起酥油的性状不同,生产工艺也各异。
棕榈油:在世界上被广泛用于烹饪和食品制。它被当作食油、松脆脂油和人造奶油来使用。象其它食用油一样,棕榈油容易被消化、吸收以促进人体健康。棕榈油是脂肪里的一种重要成分,属性温和,是制造食品的好材料。从棕蓝油的组合成分看来,它的高固体性质甘油含量让食品避免氢化而保持平稳,并有效的抗拒氧化,在炎热的气候成为糕点和面包厂产品的良好佐料。由于棕榈油具有的几种特性,它深受食品制造业所喜爱。
油菜籽油:就是我们俗称的菜油,又叫香菜油,是以十字花科植物芸苔(即油菜)的种子榨制所得的透明或半透明状的液体。菜籽油色泽金黄或棕黄,有一定的刺激气味,民间叫作“青气味”。这种气体是其中含有一定量的芥子甙所致,但特优品种的油菜籽则不含这种物质。
玉米油:玉米油富含维生素E,热稳定性好。
橄榄油:含有丰富的不饱和脂肪酸及维生素E,可被皮肤吸收,滋润营养肤质,使皮肤光泽细腻而富有弹性,促进血液循环和肌肤新陈代谢,有助于,减少皱纹,延缓衰老。
食用植物油卫生管理办法
(1990年11月20日卫生部令第5号发布施行)
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加强对食用植物油(以下简称食油)的卫生监督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管理范围系指花生油、大豆油、棉籽油、菜籽油及芝麻油、葵花籽油、玉米胚芽油、茶油、米糠油、胡麻油等植物油。
第三条 生产加工食用植物油必须遵守GB8955《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范》。
第四条 各生产加工单位必须对成品进行检验,符合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后方可出厂销售。
第五条 采购食用植物油必须索取卫生合格证或化验单,不符合《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不得销售。
第六条 生产、贮存及销售食油应有专用油桶(池、槽),并要保持清洁,定期清洗。为防止与非食用油相混,食用油桶应有明显标记,分区存放。贮存、运输、装卸时要避免日晒、雨淋及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第七条 生产食油的原料中发现有毒杂草籽及异物必须,生产中使用的水必须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产过程应严格防止润滑油的污染。生产食油的溶剂应符合卫生标准。运输、贮存、转罐时,应有专用车(或特别洗槽车)、专用罐及专用管道拟防污染。
第八条 用浸出法生产食油的单位必须制订和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浸出油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应符合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严防溶剂跑、冒、滴、漏。
第九条 生产棉籽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游离棉酚含量符合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第十条 未经精炼的毛油,不得供食用。
第十一条 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对生产经营者应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根据需要无偿抽取样品进行检验,并给予正式收据。
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